根据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云南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按照学校“双一流”建设方案,实施民族学一流学科建设,培育高层次研究项目,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着力扩大我校民族学学科学术话语权,提升学术影响力,经学院研究决定,按照《云南大学民族学一流学科建设方案》,自2017年起设立民族学一流学科建设规划项目,现面向全校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人员公开招标。现将2019年规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性质和研究周期
本项目为云南大学民族学一流学科建设规划年度招标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零九个月(2019年4月—2020年12月)。
二、项目选题要求
(一)项目选题的目标、内容和方向以《云南大学民族学一流学科建设方案》为依据;
(二)项目选题需具有明确的问题意识、学术前沿性和创新可能性;
(三)项目选题需具有在2019年12月达到中期检查要求并于2020年12月完成的可能性。
三、申报人的范围和基本要求
(一)申请人的范围
1、本项目申请人为我校人文社科领域的教学科研人员及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获准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成为云南大学民族学一流学科建设团队成员,享受一流学科建设人员的相应待遇和云南大学学科特区实施办法的政策。
(二)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对申报项目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足够时间从事研究。
3、应当具有良好的科研组织能力,适宜担任项目主持人并能够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申请人所申报的选题必须符合《云南大学民族学一流学科建设方案》规定的建设目标,项目的学科属性为民族学和人类学,同时包括运用其他学科的理论方法研究民族问题的选题。项目申报需具体围绕以下研究方向:
1、民族学理论与方法
2、中国少数民族史(历史民族学)
3、经济民族学
4、生态民族学
5、民族政策与民族工作研究(应用民族学)
6、社会与文化人类学
7、中国西南民族研究
8、东南亚民族(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民族研究)
9、南亚民族研究
10、亚太民族研究
(四)每位申请人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同年限报一个项目,以项目组成员身份参加其他项目申请数量限于1项。不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申请项目的教师,以项目组成员的身份每年参与项目申请总数不超过2项。
(五)项目的成员构成:鼓励吸收学校研究生参与项目的调查研究工作;如确有必要,可适当吸收校外科研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
(六)前期主持云南大学“211”四期民族学重点学科项目和云南大学民族学学科高地建设规划项目的负责人,需办理项目结项手续或履行完成终止手续后方可申报本项目。其中,申请中止项目的项目如已支付经费,则需从本项目经费总额中扣除已支付经费数额。
四、 项目类别和资助金额
本项目分为理论研究和文献研究类、国内实地研究类、国外实地研究类三种类别,各类项目资助额度如下:
理论研究和文献研究类:15万元;
国内实地研究类:20万元;
国外实地研究类:25万元。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中期考核
云南大学民族学一流学科建设规划年度招标项目管理遵循“一流学科”的建设周期,将于2019年12月底对在研项目进行中期考核:无进展暂停拨付研究经费,限期整改达到要求者重启研究经费拨付;限期整改仍不达标者中止研究经费拨付。
各类项目中期检查的阶段性成果验收要求如下:
1.理论研究和文献研究项目:提供关于研究对象、研究论题、理论方法等方面的学术研究史梳理或研究综述的文章1篇(不少于1万字);
2.实地研究类项目:提交文关于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人口规模、空间分布、社会文化特征等)和所在区域或国家的民族及概况的文章1篇(不少于1万字)
3.至少在CSSCI来源刊物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二)项目结项管理
本期项目将在2020年12月31日进行结项验收。未通过者限期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2个月仍未通过结项验收者取消项目、追回已使用项目经费并予以惩戒。
项目的结项验收条件需完成如下成果之一:
1.在国际权威期刊(指《American Anthropologist》《Current Anthropology》《Science》《Nature》,下同)发表论文1篇。
2.在《中国社会科学》(含英文版)发表论文1篇。
3.获准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项。
4.完成达到公开出版水平的20万字及以上的学术专著1部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被SCI、SSCI、A&HCI之一检索的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非被SCI、SSCI、A&HCI之一检索的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国内权威期刊(指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教育部“名刊工程”入选期刊发表论文3篇,或在非权威期刊和“名刊工程”入选期刊发表6篇。发表论文存在上述情况交叉者按相应比例折算。
(2)咨询报告: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咨询报告被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1份,或被省部级领导批示采纳2份,或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成果要报》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成果摘报》或《智库专刊》刊载2份。
(3)课题:获准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
(4)获奖: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或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或国际知名学术奖项。
六、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
(二)《项目申报书》应于2019年4月10日前交至校本部文津楼A座310室,同时将《项目申报书》的电子版发至997068000@qq.com。
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海娟 电话:0871-65034738
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二0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